
一、成都地方规范对阳台护栏的基本要求
查阅《成都市住宅设计技术规定(2021年修订版)》第5.3.4条,明确指出:低层、多层住宅阳台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,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05米;中高层、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.10米。同时,栏杆底部0.10米范围内应为实体构造,**儿童钻爬。这里*调的是“防护”而非“封闭”,也*是说,栏杆形式可以是金属格栅、竖向栏杆或玻璃面板,关键看是否满足防坠落和防攀爬的技术参数。
实际施工中,我们常遇到开发商为控制成本选用竖向不锈钢管栏杆,间距控制在11厘米以内——这个数值来自国标GB 50368《住宅建筑规范》第5.1.5条,即“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.11米”。只要现场实测符合,即使不装玻璃,也属于合规做法。不过要注意,如果阳台下方是公共通道或人行区域,部分区县住建部门会额外要求增加防抛物措施,这时候可能需要局部封闭或加装防坠网。
二、封闭与否需结合使用功能与安*风险评估
在参与某高新区新建住宅项目时,设计院*初提交的是通透式金属栏杆方案,但因该楼栋紧邻小区主干道,街道办提出补充意见:建议*层至三层阳台采用下部实体+上部玻璃的组合形式。这种调整并非*制性规范要求,而是基于周边环境的风险研判。类似情况在临街、学校周边或高密度居住区较常见。
从工程管理角度看,是否封闭还涉及后期维护责任。开放式栏杆便于清洁,但存在物品意外滑落风险;*封闭玻璃栏板虽视觉通透,却需考虑自爆、密封胶老化等问题。我们在做围挡及附属构件交底时,会提醒总包单位在样板段阶段*组织业主代表、物业和设计方共同确认栏杆样式,避免交付后因理解偏差引发投诉。
三、常见误区与现场执行要点
不少施工队伍误以为“封闭=安*”,擅自将原设计的格栅栏杆改为整块玻璃,结果因未复核结构荷载导致立柱变形。实际上,任何变更都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,并重新验算风压、水平推力等参数。根据JGJ 113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,用于护栏的钢化玻璃厚度不得小于12mm,且必须采用夹层结构。
另一个高频问题是栏杆安装高度测量方式。规范中的“净高”是指从可踏面(如阳台完成面)到栏杆扶手*面的垂直距离。曾有一个项目因保温层找坡导致阳台面局部抬高,栏杆按结构面安装后实测净高仅1.03米,被质监站责令返工。这类细节在放线阶段*要联合土建、装修单位复核标高,不能等到栏杆进场才处理。
四、金美城®在阳台护栏工程中的合规实践
四川金美城科技有限公司(品牌:‘金美城®’)在承接多个成都住宅项目阳台栏杆供货安装时,始终以地方规范为基准。例如,在温江某项目中,针对7-11层住宅,采用6063-T5铝合金立柱配12mm夹胶玻璃,立柱间距1.2米,扶手高度1.12米,经第三方**水平推力达1.5kN/m,满足DBJ51/T 081《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》要求。
现场管理上,金美城®要求每批次材料提供材质报告,并在安装前做样板验收。*别注意栏杆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——通常采用M10不锈钢膨胀螺栓或预埋钢板焊接,严禁仅用射钉固定。对于弧形阳台等异形部位,会提前进行BIM放样,避免现场切割破坏材料性能。
需要说明的是,即便采用金美城®提供的栏杆系统,*终是否封闭仍由设计文件决定。我们的角色是确保产品与施工符合图纸及规范,而非主导形式选择。这一点在与业主沟通时要讲清楚,避免产生“用了某品牌*能随意改设计”的误解。
回到开头的问题:阳台护栏在成都不是必须封闭,但必须有效防护。*论是通透格栅还是*玻栏板,只要通过正规设计、合规施工、过程验收,都能满足使用需求。作为一线工程人员,更关注的是把规范条文转化为可落地的工艺控制点,而不是追求某种*定外观。毕竟,安*从来不是靠“封”出来的,而是靠每一处细节的严谨把控。